卧式螺带混合机的出厂检查规则
一、每台设备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,并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厂。
二、每台设备出厂前定要在额定转速下进行30分钟的空载试验,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:
1 、
卧式螺带混合机运转正常、平稳,不得有异常声音,操纵装置灵活、稳定。
2 、各连接件、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现象。
3、成批生产的设备,每年至少应抽验两台,按照规定进行试验,其结果应符合规定。
4、订货单位验收设备时,应按本标准进行验收。如不合格,应由生产厂返修后重新提交验收。
在使用单位遵守制造厂所规定的混合机使用说明书条件下,从购进之日起一年内,因制造质量不好而发生损坏时,制造厂应包修、包换和包退。
5、 油漆涂层质量应按照规定检验。